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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


Q1.若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,如何提交发展材料?

请将高中阶段递交的入党申请书、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、党课证明、思想汇报等原件,一并提交至党委资料收集点。

若注册当天未能到校办理,请于开学后一周内将材料交至党委办公室T4-307,联系人:陆老师,0756-3620574。


Q2.若已成为党员(含预备党员),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?

若由省外转入,需将纸质版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(如有)交至党委资料收集点;若由省内转入,需在报到前请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通过“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”转入,无须开具纸质版介绍信,党员档案(如有)请交至党委资料收集点。

注意: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系统转入党组织的全称均为:中共北京师范大学-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委员会。

若注册当天未能到校办理,请于开学后一周内将材料交至党委办公室T4-308,联系人:王老师,0756-3677112。